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賽罕區電桿廠街鉆機隊宿舍3號樓6層1單元602號房屋及地下室一處
司法拍賣公告
張家口市橋東區人民法院定于2021年4月9日10時至2021年4月10日10時止(延時除外),在人民法院訴訟資產網網絡司法拍賣平臺,以網絡電子競價方式公開進行網絡司法拍賣,現公告如下:
一、拍賣標的: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賽罕區電桿廠街鉆機隊宿舍3號樓6層1單元602號房屋及地下室一處。建筑面積約:75.6平方米。拍賣保留價:939800元,拍賣保證金:10萬元,增價幅度:5千元。
二、競買人條件:
1、競買人應當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法律、行政法規和司法解釋對買受人資格或者條件有特殊規定的,競買人應當具備規定的資格或者條件,標的物所在地有限制、限購政策的,競買人應當滿足限制、限購政策的條件要求。
因不符合條件參加競買的,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優先購買權人須經張家口市橋東區人民法院確認后方可報名參與競買,否則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三、競買要求:
1、競買人須在網絡司法拍賣競價程序結束前報名、登陸網絡司法拍賣平臺參加競買,報名前需交納競買保證金。
競買保證金請交至人民法院訴訟資產網結算賬戶,以到賬時間為準,競買保證金不計利息。結算賬戶名稱:重慶聯付通網絡結算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客戶備付金。
2、競買人應親自參加競買,如委托代理人代為競買的,應當在競價會開始前經張家口市橋東區人民法院確認,代理人需攜帶法院出具的證明手續辦理競買登記手續方能參加競買。
申請執行人及聯合競買的,須經張家口市橋東區人民法院確認后,攜帶法院出具的證明手續辦理競買登記手續方能參加競買。
四、特別提示:
1、本次拍賣的標的物以現狀為準,本院不承擔標的物的瑕疵擔保。請競買人在報名前詳細閱讀評估報告、《競買須知》、標的物介紹等材料;認真查看標的物,充分了解標的物現狀和瑕疵情況。
競買人在完成報名手續后,即視為對拍賣標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賣標的物的現狀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參與競買本標的物。
2、對拍賣標的物權屬有異議者,請于2021年4月4日前與張家口市橋東區人民法院聯系確認。
3、標的物拍賣成交后,網絡拍賣平臺將自動生成《網絡司法拍賣成交確認書》,《確認書》中將載明買受人的姓名及競價賬號。買受人應當在2021年4月17日17時前將成交價款交至案款結算賬戶(競買保證金可沖抵成交價款),以到賬為準,并持付款憑證、身份證明等相關資料,到張家口國融拍賣有限公司簽署成交確認書。結算賬戶名稱:張家口市橋東區人民法院,賬號:1200210131560000461;開戶行:張家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經開區科技支行,行號: 313138000213,開戶行所在地:張家口市緯二路世紀金座底商張家口銀行。
標的物拍賣未成交或競買未成功的,競買人的保證金將于3日內退還回交款賬戶。
5、競買人須以本人名義交納競買保證金,他人為競買人代交的將視為無效,所交款項退回原賬戶。因報名、交納競買保證金、辦理競買登記手續等事項需要一定時間,競買人應預留足夠辦理拍賣相關手續時間。如因辦理競買手續的時間過于接近競價截止時間而導致無法參加競拍的,后果自負。
6、由于拍賣標的物本身的價值致使起拍價、保證金、競拍成交價格相對較高,競買人參與競拍時,支付保證金可能會碰到當天限額無法支付的情況,請競買人根據自身情況選擇銀行。
7、標的物可提供產權證,實際面積以產權證為準。
8、標的物過戶、辦證及移交時所涉及的相關稅、費及標的物所涉及的欠費和相關風險等均由買受人承擔。
9、標的物拍賣成交后,由張家口市橋東區人民法院負責辦理標的相關手續。
五、標的物展示時間、地點:自2021年3月30日至2021年3月31日,在標的物的現場進行展示。
聯系方式:0313-4162208
張家口市橋東區人民法院電話:17703138708
法院監督電話:0313-5899019
張家口市橋東區人民法院
2021年3月9日